68#、69#楼室内燃气通气前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4-27 点击数:

尊敬的68#、69#楼住户:

根据烟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安排,在广大住户的支持下,4月25日较为顺利地完成了室内燃气安装验收与测试工作。但验收中发现部分问题,严重影响后续通气工作,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发现的有关问题

1、个别住户私自对燃气主管道进行了更改,严重影响使用安全,直接影响本单元通气。

2、有的住户私自将原设计的户内管道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管道不能确定是否是燃气专用管,也不确定是否进行了打压处理。变更后的管道也没有涂刷银粉,严重影响使用安全。

3、有的住户私自将原设计室内燃气表后管道进行了拆除,有的将燃气主管道立管和表后管卡箍进行了拆除,影响后期使用安全。

4、有的住户私自将燃气表进行了拆除,表的进气或出气口没有做封闭处理,容易造成杂物进入,影响后期使用安全。

二、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1、按照新奥燃气公司规定,存在私自变更问题,原则上不予验收,整体项目不予办理手续和通气。考虑到本项目大部分教职工急需搬迁使用的实际,经协调,燃气公司对没有私自改动的住户按验收通过处理。但在正式通气(开通手续由住户自行申请办理)前,新奥燃气公司将逐户验收,对出现上述问题的住户将进行单独封堵,不办手续,不予通气。

2、请相关住户务必在5月15日前将私自改动的有关内容尽快恢复,尤其是更改主管道的需尽快向主管部门申请恢复,否则后果自负,并负担相关连带责任。

3、考虑到教职工装修实际,为确保燃气安全,经协调,新奥燃气公司同意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管道变更需求,并定于5月15日前安排固定专业人员按照烟台市物价局相关收费标准统一办理变更工作,确需要变更管道的住户,请联系现场专业施工人员(王工:13220913588)进行施工,并申请燃气公司予以复验。

请相互转告,谢谢合作!

烟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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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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